《泰州市水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办法》通过专家审查
时间: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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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泰州市水利局在南京组织召开了由我公司编制的《泰州市水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专家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水政监察总队、泰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以及特邀专家。
《评估办法》的制定严格遵循了水利部《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及《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泰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的实际情况,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执法保障、工作成效、优化创新、指导帮扶、社会评价、党风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科学确定评估内容,优化设置评估指标,精准选择评估方式,形成泰州市水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体系。
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项目组成员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评估办法》技术路线正确、内容翔实、结构完整、可操作性强。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泰州水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办法》出台的基本依据。
(供稿:科技咨询中心、建筑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