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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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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规定,现进行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NXEIkd2vWnNNYaibjZB4Q

提取码:qy2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附近居民区、村庄等敏感点公众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您对本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陈述对项目的意见、建议。

建设单位: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淮安市水利局、盐城市水利局;联系人:董兆华;联系电话:0517-85964005;邮箱:1024625914@qq.com。

编制单位:国环正源(江苏)生态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8151693167;email:15019640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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